虚拟数字人产业飞速发展,也出现一些新问题。例如,杭州某网络公司通过短视频账号发布虚拟数字人课程推广内容,用的却是别人制作的虚拟数字人视频,这家公司因侵权被告上了法庭。近日,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,判决其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(含维权费用)12万元。据了解,这是国内首例涉及虚拟数字人的侵权案,引发业界关注。影片于2002年2月2日在一家独立小影院首映,随即在二次元群体中引发关注,他在片中一人包办了导演、编剧、作画、美术、CG、剪辑、摄影、配音等等。这种“一人制作”的方式很快在新兴的网络社区成为话题,人们开始排队来看这部仅有26分钟的短片。就这样,新海诚似乎没经历太多波澜就收获了成功,并且加入成立不久的动画公司CoMix Wav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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